2021学年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07 07:56:22   来源:徐泾第二幼儿园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1学年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

2.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175元。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班级和班额数:5个小班、幼儿数125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1日至20188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1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三)招生区域范围:育才路233弄、骑龙一家园、京华路90弄、、广虹商苑、广虹馨苑、盈港东路(1695弄、1685弄、1725弄、1529弄、2015弄、2075弄、2165弄、2235弄、1785弄、1885弄、1915弄)、景都小区、西郊美德苑、华城公寓、华伦公寓、京华路187弄、徐泾新区545弄、育才路588号、圣地维拉小区。

(四)招生顺序与条件:

1.本市户籍

顺序

条件

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

或直系亲属)。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2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口本、出生证、接种卡

3

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

市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4

1.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2.幼儿为上海市户籍,居住在本学区租赁房内。

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租赁合同备案表》、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需要提供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租赁合同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4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2.自主招生: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四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顺序

条件

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

1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幼儿为积分达标书上的随迁子女。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2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3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幼儿为积分达标书上的随迁子女。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社保流水单、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4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71日至20216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五)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23-30

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425

将本园招生方案上交区教育局审核。

56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1年青浦区各幼儿园招生公示(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57

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58-18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63

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65日、6日、12

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626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7

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五、关于中大班幼儿的插班入园

1.补充入园与新学年招生工作同步进行。

2.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201691日至20178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幼儿和201591日至20168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幼儿,入园条件参照新小班幼儿招生条件。家长按照我园招生公告要求,于6月5日、6日、12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之间的转园手续。

3.具体能否录取要视20218月幼儿园现有班级的学额情况按条件依次录取。

六、   现场验证

收到短信通知的家长请在按短信的指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办理现场验证工作:

1.时间:65日(周六)、6日(周日)、12日(周六)

2.地点:招生平台短信通知

七、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39883172

联系老师: 陈老师

八、其他说明

1. 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 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 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

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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